在学校党组织领导和上级工会指导下,代表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群众组织,是学校联系广大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,主要职能:
1.按照上级工会和校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。
2.协助党组织开展对全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经常在教职工中进行爱国主义、社会主义和职业道德等教育。
3.会同学校有关部门积极开展“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”活动,加强职业道德建设,总结、推广先进经验,做好先模人物的培养、推荐和评选表彰工作。
4.按期召开学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,做好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等各项筹备工作。
5.依照法律规定,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注重维护教职工的切身利益;承担教代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;大会闭会期间,承担教代会办事机构的工作,监督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落实情况。
6.组织教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,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;组建并管理好各种业余活动团体,办好工会俱乐部。
7.指导、支持学校各部门工会和教代会依法行使职权和开展工作。
8.认真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,协助校行政合理解决教职工困难。
9.注重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。
10.经常深入基层,调查研究,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,及时向党组织提供信息,沟通领导与群众的联系。
11.做好接受工会会员的工作,并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。
12.遵守财务制度,管好、用好工会的经费,管好工会的财产。
13.完成校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